石家庄市栾城区“以电折水”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实施方案
“以电折水”农业水价
河北当曲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陈经理15511633995
综合改革实施方案
按照《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的实施意见》、《石家庄市栾城区“超用加价”农业水价改革实施方案》文件精神,为促进农业用水方式由粗放式向集约化转变,明确农业灌溉中供水计量设施不完善的井灌区用水管理方式,实现农业水费收取率达大半以上,特制订本方案。
适用范围
石家庄市栾城区内农业灌溉无法实现“一井(泵)一表、一户一卡”的井灌区。
改革内容
根据《石家庄市栾城区“超用加价”农业水价改革实施方案》,确定水权额度为186.63m3/亩,以井口计量为准。水价包含电费(材料、燃料动力费)、管理费和机井维护费。
农业灌溉用井未安装计量设施的水费计收按照1KW*h电价折算2.2m3水量进行计算。有异议的可由机井产权人申请流动水表现场测定,按照测定数据折算收取水费。
农民用水户协会收缴的平价水费,即水权额度内的水费,支付渠道和用途按现行使用政策执行。收缴的超用加价水费上缴相应的农民用水合作组织,纳入节水资金,按节水资金管理办法对相关人员或节水工程进行奖励
工作要求
加强组织领导。由石家庄市栾城区水权和农业水价改革工作领导小组,具体负责此项工作的组织领导、工作协调、具体实施、督导落实工作。
明确责任分工。各有关部门要认真落实责任,细化任务分工,通过密切配合,形成工作合力,顺利完成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相关工作。 |